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建城建公司”)因将工程违法分包,被罚2.942041万元,处罚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信息显示,中建城建公司是通州区马驹桥镇国家环保产业园区YZ00-0703-6004、6005、600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06-01#住宅等19项)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城建公司将上述工程的机电劳务作业分包给了未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北京市群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为4707265.72元。
北京住建称,中建城建公司已构成将工程违法分包的行为。本案违法情节一般,未发现有适用较轻或严重处罚的情节。责令中建城建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625%的罚款,罚款额为29420.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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